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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智中介] 福州一中介店长虚构房源骗百余万只为买彩票

福州一中介店长虚构房源骗百余万只为买彩票

因为生意不景气,亏了十多万元,福州一房产中介的店长竟然虚构房源,骗走顾客一百多万元用来买彩票,试图靠中大奖“翻身”。18日,福州鼓楼警方披露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据鼓楼经侦大队经办民警介绍,阿伟是福州作辉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五四路一房产中介的店长。2007年初经朋友介绍,与郑女士相识。
    阿伟看出了郑女士迫切的购房意愿,并且对江滨的房子情有独钟。2007年4月,阿伟称美伦浩洋丽都有一套房产要出售。因为当时还未交房,阿伟带着郑女士,偷偷来到实地勘察,结果郑女士对这套房子非常满意,双方随即达成了购买意向。
    签订协议书后,郑女士按阿伟所说,先后交纳了数十万元的定金及部分购房款,以办理过户、产权证等手续。
    几个月过去了,过户等手续没任何进展,郑女士一再催促,阿伟称由于国家政策有变,该套房产已不能过户。不过,该楼盘还有另外一套房子,只需全额交款就能办手续。看完房后,郑女士又相当满意,在签订协议书后,先后交纳了印花税、房款等110万元。
    相关手续又迟迟没办下来。今年1月,郑女士跑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询,结果发现阿伟根本没去办相关手续,这才知道上当,当即找到阿伟要钱并报警。随后阿伟被鼓楼警方抓获。
    据警方介绍,两处房产的业主均表示没有委托房产中介售房。32岁的阿伟为福州人,因为所在的中介亏了十多万元,为了弥补亏空,他想到了买彩票,准备靠中大奖“翻身”,最终他把目光瞄准了急于购房的郑女士。一百多万元到手后,除十多万元用于还债,其余都被阿伟用来买彩票。他每天花数千元买彩票,但最大一笔中奖奖金才一万多元。近日,阿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
梦想的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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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还是那句话,一粒老鼠屎掉锅里___坏了整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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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把这一百万来炒股,等那女的报案时候可以还两倍了,傻兮兮的,买什么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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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客会不会对店长特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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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四季稻 于 2008-6-19 18:48 发表
哎   !还是那句话,一粒老鼠屎掉锅里___坏了整锅汤!!!
我看老鼠屎不止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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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屎汤里难得会发现几粒米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中介这样的大环境下,很难有正直品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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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的“作辉”号称“福建十大品牌中介”,可见,所谓“大中介”(包括“品牌中介”、“正规中介”)也未必可靠!

我认为中国目前的房产中介,其入行门槛和运营模式决定了它是一块适合生长“恶之花”(中介之黑)的土壤,只要温度和湿度适合,恶之花可以随时开放,到处蔓延……

所以,中介不黑你,那是因为具体的中介坚守了他的道德底线,或者一刹那间生了善念而“恩赐”于你;它一定要黑你的话,你可能防不胜防,怎么也逃不过——除非你远离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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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贴两个——

业内人士:大中介也不可靠

http://house.northeast.cn  2007-04-02-1054  来源: 东方卫报

“我信任他们是大中介,但他们却骗我说交易无房产证的房子不会有任何问题。然而事实证明麻烦不断。”对于盲目相信中介,杨先生很后悔。

  买主:房子无产权证,麻烦不断

  今年,刘先生经南京某知名中介公司的介绍,买下一套价值50多万的二手房。“这套房子各方面都不错,但是房子没有房产证,卖方仅和开发商签定了买卖契约。对此,该中介称,此房可以交易,并且卖方会尽快办理好房产证。刘先生犹豫了,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风险吗?可经不住中介的再三保证,刘先生最终还是和卖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后,麻烦接踵而来。刘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卖方突然跑来找他,称经过重新测量,卖方发现房子面积是116平方米,比原先多了2平方米。所以卖方想让刘先生再付一笔钱。“卖主的购房契约上明明就是114平方米,怎么会凭空多出2平方米呢?除此之外,没有拿到房产证,我不能过户,生活很不便。”刘先生说。“不管是多大的中介,我根本就不该盲目相信!”对于中介的欺骗,刘先生很恼火。

  律师:交易“无证房”不合法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厉佳律师称,刘先生的麻烦全是因为没有房产证。房产证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没有此证的情况下,杨先生和卖方签定的买卖合同也不合法。

  另外,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按照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进行交易,但仍有很多这类的房屋在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协议后,即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买方的合法权益也很难保障。因为公证只能说明存在这样的交易,而不是公证房屋归买方所有,这就给了卖方反悔的机会。

  厉律师提醒消费者,因为二手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以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应尽量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房子的真实情况,并尽可能在购买前办理置业担保,这样虽然要花费一定的费用,但是比较有保障。

  业内人士:小心中介玩“猫腻”

  一位业内人士称,“很多普通百姓都是抱着对大中介的信任才去的,可是大中介也会不遗余力的欺骗消费者。”该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大中介的主要利润来源是收购房子、倒手再卖、赚取差价,根本就不是那百分之一点几的中介费。中介会先向买方介绍他们已收购的房源。如果买方看中了,他们一定会狠“宰”一笔。如果买方不中意,中介就会推荐限时出售的房源。此类房源的房主多是急于变现,所以一旦卖出,中介也会大捞一笔。总之,中介善于和买主“周旋”。此种情况下,买方怎么能讨到便宜?

  
作者: 范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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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大中介也偷吃房产差价

发布时间:2006-6-3 9:30:07 责任编辑:城市猎房 来源:福建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中介公司所谓的评估师基本都是公司内部的业务员。这些评估师上门后一般都会“挑刺”,尽量压低价格来收购。  
      
  新闻背景  


    “买房子真不能轻信中介,他们收购的房子价格高得离谱!”一位赵先生表示,他前段时间在某知名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由他们公司收购的二手房,对方告知是1990年的,均价7200元/平方米。等他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才想起到周边调查一下。“未来的邻居竟然告诉我,房子是1983年的,而小区内二手房成交的均价不会超过6400元/平方米。我现在后悔不已,听信了中介业务员的吹嘘,一是合同书上根本没有注明房龄,二是现在我宁可白白损失几千元的定金,也不能以这样高的价格购房。”赵先生无奈地说。  

  中介称:房产局“评估师不可信”  

    中介公司到底是如何收购二手房的?为此,记者来到赵先生所说的那家知名房产中介公司,佯称要卖一套房子。   
   
  接待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作一般的委托代理,即卖房者自己估个价格,将房子放在中介公司销售,但是何时销售出去公司不能保证。如果卖者觉得陪同买家看房子、办理过户手续等比较麻烦,也可以选择该公司推出的“50天包销售”的服务。即将要出售的房子全权委托他们公司办理,与该公司签合同,公司会先派出评估师免费到要出售的房屋内估价,以一个房主和公司都满意的价格成交。当天公司给房主付定金,十个工作日内付首付款,三十五个工作日支付全款。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如果是公司代理,笔者就是直接和公司签合同交易,为了尽快把房子出售掉,回笼资金,在向客户推荐房源的时候,肯定是优先推荐记者的房子。笔者随即表示对中介公司内部评估师对房子的评估价格“是否有水分”表示怀疑,想找第三方评估。  
   
  “据我所知目前房产局有评估师,不过自己请评估师一是要付钱,二是房产局的评估师得出来的价格往往要略低于市场价。”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二手房过户的时候买方要交2%的契税,以买一套二十万的房子为例,就要交4000元的税,很多买方为了少交契税,会将房价交易的实际价格报得稍微低一些。这样房产局掌握的房价就比市场实际成交价格要低一些,而他们的评估师则是以这个稍低的价格为标准来评估你的房子。你以他们报的价格销售是不合算的。”当然,买方对房产局的报价也不会过低,因为房产局给每个区域的房价都有一个均价,即使买方报得过低,也要按照房产局的那个均价交税。  

  中介以个人名义  签署代理合同  

    见笔者犹豫不定,这位工作人员继续解释说:“目前的房价很透明,你自己可以到网上或者其他中介公司调查一下,看近期你房子所在区域的成交价大概是多少。同样的道理,买房子的人也可以了解到现在的价格行情。我们收购时,出的价格低了卖方不愿意卖,我们将收购的房子出售时,价格出高了,买方也不愿意买。所以,这其中我们吃不了多少差价。我们这样做只是想多收集一点房源,对一些区域的二手房房源能够有‘独家’信息。”  
   
  当笔者表示想看一看“50天包售”代理的合同时,这名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客户已经签过的《房屋买卖合同》,“我们的空白合同没有了,你可以看一看这个签过的合同,最主要的是这个合同是由南京市房产局监制的。”笔者想仔细看时,工作人员“抢”走合同说:“这是内部资料,不方便让你们看。”

[ 本帖最后由 无为治天下 于 2008-6-24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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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房源”,贴个——

房中介如此忽悠 虚假广告诱你上钩
2007-08-22 09:11 

  虚假广告诱你上钩

  也许你在报纸、杂志或网站上看到无数次“物美价廉”的好房子,别急,这不是真的。一旦你傻呵呵地打电话过去,对方会饱含遗憾地告诉你:那套房子太抢手,已经卖掉了。你可千万别当真并心怀沮丧,不是你运气不好,其实是中介太奸,哪里有什么天下掉馅饼般的好房子?纯粹是他们胡编的,为的是引诱你打电话来,然后向你卖别的房子。

  价格多变,买卖不透明

  第一次,中介打电话时告诉我房价是40万,可当我兴冲冲看完房子后再问他价格时,他说42万。

  第二次,另外一家女中介,电话报价说44万,第二天看房时居然又说是45万。

  按理说,中介应该是让买卖双方省心省力的服务机构。可如今这些中介处心积虑地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不断制造麻烦——为了吃差价。通常,如果业主已搬走,中介就会从业主那里搞到钥匙,美其名曰替房东省事,实际上是为了单方面糊弄买主,要高价。

  我每次看房,十之八九看不到房东,北京某大型中介机构的人员甚至跟我说要先交钱、签完合同才能见房东。总之一句话,不交钱甭想见房主。

  当然,如果房东还没搬走,双方见面不可避免,中介就只好想别的办法阻止双方交流价格了。通常,他们会在你见房东前神秘兮兮或者语重心长地说,“见了面千万千万不要谈价格,否则房东会以为你很看好房子,以后就不好侃价了。”这样拙劣的说辞他们还有很多。

来源:市场报 作者:叶檀 http://house.xinmin.cn/jingyan/2007/08/22/85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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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一个关于“假房源”的——

中介二手房源有假?选房别透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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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315sc.org  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  (2008-3-14 10:20: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房屋中介门口密密麻麻地贴满了二手房信息,仔细一问才知道,这些房屋大多都被租售完了。”刚来成都工作的张小姐想先淘一套二手房解决安家问题,可是她连跑了5、6家中介后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贴在中介门面上的地段优越、价格便宜的房源几乎都是空壳。

    调查:广告中的二手房多已售出

    昨日,记者在成都市部分二手房市场调查时也发现了张小姐反映的现象。

    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口步行到电子科大,沿途看到许多房产中介公司门口都贴着二手房源信息广告。记者留意到,这些房源广告大多户型较好,价位偏低。当记者表示要了解这些房屋的具体信息时,却被告知:“该房屋几天前已经被卖出去了。”随后,中介人员就极力向记者推荐其他的房源。

    在建设中路一家中介公司的门店内,记者质疑:“房子都卖出去了,为啥信息还挂在门口?”销售人员解释说:“有些房源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公司新制广告是需要一段时间的。”“门面上那几套房屋都还不错,有多少是已经售出去了的?”记者追问。该工作人员表示,门口挂价的房源信息中有相当部分是已售出了的,但顾客可以挑选该公司的其他房源。

    揭底:借以吸引客户推销其他房源

    “目前,60—70平米的二手房十分走俏,一些中介把类似这样的性价比极高的房源信息挂在门口或作为广告,是一种营销手段,目的在于吸引客户。一位多年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中介公司将市场上关注度较高的房源列入自己的房源信息中,客户来咨询后就称房子已售出,再顺势推销手中的其他房源。这是中介公司惯用的伎俩。”

    提醒:不要轻易透露个人购房信息

    “中介公司此种做法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顾客的信息资料。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很难追究中介公司的法律责任。”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俊对此指出。

    随后,记者将调查的情况向成都市消协反映。市消协秘书长高玉川指出,购房者在遇到含糊其词的房源广告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向中介方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购房信息,以防房产中介套取顾客的购房信息,避免受骗上当。如果证实发布的是编造或虚假房源信息,购房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广告处反映。(来源:四川质量报) http://www.315sc.org/show_page.asp?id=5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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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找银行当中介可靠点,唉,中介这个行业也快玩完了,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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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澳门赌一把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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