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编 木作
木工艺的一些注意事项:
1.吊顶木质龙骨必须涂刷防火涂料,吊顶结构应安装牢固,龙骨应顺直平整。
2.吊顶罩面板接缝处应留3—5 间隙,
3.石膏板应用沉头螺钉固定,顶帽必须防绣处理。
4.饰面板进场后应涂刷一遍封底漆,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污染。
5.木工施工中要求汽钉或纹钉的钉帽应略低于板面。
6.家具框架板材裁口处应刷白乳胶,不允许直接用铁钉对接。
7.所有家具背必须使用九厘板或厚于九厘板的材料。
8.门、窗套基层必须使用九厘板或木芯板,不得将槽板直接固定在墙体上。
9.柜门用裁条制作,大门通用双层木芯板裁条制作,应开防变形槽,毛坯应涂白乳胶水平压制4—6天后进行精细加工。
10.饰面板的颜色及花纹应基本一致,对接花纹应顺通,长度方向对接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是接缝不明显。
11.同一立面上柜门缝隙应横平竖直,宽窄一致。
12.所有外露裁口均应收口封边,线条收口部位应顺直,表面应平整。
13.抽屉、梭门、柜门等应开启灵活,回位正确,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