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蔡林可楠 于 2007-3-26 11:27 发表
不了解的不要乱讲, 被告诽谤的,:sm61:
怎么总有这些吃不到葡萄却总说葡萄酸的好事者呢,一但他自己有份了。就有是一种说法了吧!
事情应该是确有有此事吧,准确的说,创汇名居二期,地点在金山浦上路中茵加州花城隔壁,面积是180以上,单价是2300以上,因为该块地是2004年七月拍卖取得的地,每亩地价好像是一百零几万,(本人买的南国金辉与其同时买的地,地价为130万).南国金辉速度快,于2005年5月开盘,当时均价是2800左右,因为创汇名居是卖给电力系统的,每个职工交8000押金,以职务,工龄等作为选房依据,同时规定五年内不得出售.当时地价130/亩的南国金辉售价不到3000,地价100零几万的创汇民居卖给职工为2300多也不是很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