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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信第一城收房通知回复函

福建融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的“融信第一城入伙通知书”已收悉,首先对于贵司在融信第一城付出的努力,广大业主表示非常感谢。但对收房通知书的内容,我们广大不尽认同。对于贵司拟的入伙通知书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贵公司张榜公布的收房流程,请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或规定,如不能,我们要求按以下流程进行:
(1)贵公司出具相关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请贵公司提供下列证书:《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格多退少补问题。
(3)对照合同验收房屋质量。
(4)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和《消防责任书》
(5)签收《房屋验收单》
(6)交纳各种费用。

二、贵公司收房通知书内,包含代收煤气初装费项目,请出具相关法律规定。按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12月27日颁布了《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闽政[2002]53号)文规定已经废弃煤气初装费的收取,其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配套费应一次性缴纳,由市、县、镇建设部门负责收取。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收据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出让价格中已包含配套费的,…”
第十一条“本规定颁布实施后,各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关的水、电、煤气等专项配套费,一律停止征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政府闽政〔1989〕34号文以及以往制发有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同时废止。”
按照合同法,贵公司在合同上的煤气初装费收取条款违反相关法规,视为失效。
按上述规定,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有关管道燃气初装费的规定已经不能予以适用。因此继续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是没有依据的。我们认为,此费用如由业主承担,实际上是开发商将开发房屋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三、具广大业主反应融信第一城存在重大安防问题,按建设部、公安部49号令《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第十一条规定:城市居民住宅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住宅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请贵公司多为业主的人身安全着想,本着“客户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可行的范围内,尽一位开发商所能尽的职责,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并请贵公司出具相关验收合格证,若无法提供请融信做出相应整改措施。

四、关于小区绿化问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但目前融信第一城现场属于全面施工状态,现场一片工地无法交互使用。对于贵公司的工程进度问题广大业主表示深切理解,但同时要求贵公司交房时提供(绿化、融信小学等)配套设施的进度表和详情的书面承诺书。

五、关于融信第一城外观问题,融信第一城在未向全体业主公示的情况下擅改外墙颜色和部分外观,并在初期广大业主的提议下未采取任何举措。 融信此举涉嫌违反《广告法》虚假广告条例。请贵公司做相应的解释。

六、按《福州市物业服务费管理办法》、《福州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硬性规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与物业公司资质的要求。贵公司发出的收费通知书内规定收费标准电梯房1.1元、多层0.75元,请出具与贵公司签订的众鑫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及时予以消除、不合理收费不能妥善解决,我们广大业主将拒绝收房,并保留通过法律、媒体等渠道进行维权的权利。

最后,感谢贵公司的对广大业主付出的艰辛努力,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回复函后一如既往地为广大业主负责,竭尽全力为广大业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塑造融信品牌地产!谢谢!


融信第一城广大业主
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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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 Last edited by wjunwa on 2005-12-31 at 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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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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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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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信第一城的业主们看法,如果有补充的,请跟贴。共同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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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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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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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已经交给融信5天了,还不答复我们业主。强烈逼视!!!

逼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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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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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ing
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讥;内怀独见之明,外有不知之毁。此非二三子之所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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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海都报上关于融信第一城的专体报道(广告),说的我心都有些动,想不到也有这么多问题,看来广告就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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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当我收到交房通知时,我会怀着份函去收房,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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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楼盘都会有问题的,呵呵,看看你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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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信星期六招集业主是为何事??好象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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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招集业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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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又取消了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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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KFS还是没有想到应对之策。
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讥;内怀独见之明,外有不知之毁。此非二三子之所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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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业主写的回复函里的内容,融信怕是没有办法提供。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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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等待开发商的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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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 不知自己能做些什么!
要不要大家一起联名反应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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